1、按照基建管理相关规定,材料机具索道运输为三级风险作业。索道架设前,施工项目部应结合现场实际编制索道运输专项方案,并严格履行规定的编审批程序。对于运输重量2吨以上的索道运输方案,在组织专家审查后,施工项目部及时进行修改完善,业主和监理项目部负责监督落实。
2、对于宜昌索道运输作业所需设备和机具(包括索道安装、使用、拆除及索道装置本身),监理项目部应严格进行进场审查,特别是对于施工项目部委托加工的关键受力工器具及部件,监理负责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试验报告。
3、在索道架设完成并经试运行通过后,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项目部申请验收,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。
4、在索道安装、使用和拆除过程中,业主项目部应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,监理项目部应进行旁站监理,重点针对作业风险控制流程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,包括人员到岗到位情况、培训交底情况、机具材料准备情况、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等。
5、针对索道运输作业分包管理,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电网建设施工分包管理办法,从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取并依法合规签订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。施工项目部应严格执行“同进同出”制度,将分包队伍纳入统一管理。
6、业主项目部至少每月应组织一次索道运输专项检查,检查应覆盖到所有施工标段,且每个标段抽查不少于2条。检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,现场应立即停工整改,施工项目部整改完毕并经业主、监理检查确认后方可复工。
7、针对索道运输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可能发生的事故(事件),业主项目部应组织监理、施工项目部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,针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专项交底,并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。